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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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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(综合协调部)是对内保证秘书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,对外联系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、群团组织、会长单位的综合协调部门和办事机构。其主要工作职责:

    1、担负秘书长的秘书工作,负责秘书处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、群团组织、会长单位的联系、服务工作;

    2、负责商会综合性、专业性会议的服务、会务工作;

    3、负责起草审核本商会重要文件、报告和领导讲话;

    4、负责文秘、接待、文印、档案、信访、督查等工作,制定商会秘书处内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施实;

    5、负责商会的行政、人事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;

6、负责商会的资产管理工作;

7、财务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《上海市福建商会财务管理规定》;

8、按时编制年度经费开支预算、决算等年度财务报告,并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;

9、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收缴会费和赞助款,认真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审批手续,不符合要求的,有权且必须拒绝;

10、除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,不得另立会计账册,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做到手续齐全、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和合法;

11、设立财产物资备查登记簿,仓库物品领用登记簿,定期组织清查、盘点工作,发现账实不符的,或盘盈、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,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;

12、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,对财务上相关资料应及时装订成册,妥善保管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;

13、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